通知公告
凡到科发院办理纵向类项目(包括973、863、重大专项、支撑计划、重点研发计划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、国际合作、省市基金以及人才类项目等)相关的合同盖章、预算调整、出国审批、绩效发放等常规事宜前,请务必查看科发院办事指南,并严格按照科发院办事指南要求,提供相应的材料,材料不完备者将无法办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