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各学院(系)按照专任教师数量,第一类、第三类和第五类项目限报数分为三个等级:100人以下的学院(系)限报3项,100-199人的学院(系)限报4项,200人及以上的学院(系)限报5项。其中,第一类“信息化类教学研究项目”申报数量至少应有1项,学校将择优增加支持力度;第三类“教学质量评价类研究项目”限报1项,学校将择优增加支持力度。第二类“教师教学发展专题研究项目”和第四类“创新创业教育类研究项目”不限学院(系)申报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