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提交计划书电子版通知
发布时间:2019-08-22  点击次数:

各有关单位:

国家基金集中申报期获批的所有项目均已开放填写计划书,请通知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时填写电子版计划书,并在9月5日前提交(学校管理员需要审核时间)。院系科研秘书应及时审核本单位计划书,并及时将有问题的计划书退回修改。

纸质版计划书的提交安排另行通知。

注意事项:

1. 填报前请仔细阅读《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》和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》(计划书模版开头部分),并按要求填写计划书。

2. 请阅读基金委计划书填写通知邮件,若发现科学处对提交时间有特殊要求的,请及时通知学校管理员。基金委要求的一般时间节点如下:

2019年9月11日16点:提交计划书电子版的截止时间(视为计划书正式提交时间,是指学校提交时间,非个人提交时间);

2019年9月18日16点:提交计划书电子修改版的截止时间;

2019年9月26日16点:报送修改后的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和计划书纸质版的截止时间。

3. 请勿修改预算说明书模版,尤其是不要删改预算说明书模版最后一行签字盖章处。

4. 其他支出需给出测算标准,预算中不可出现不能预测的费用。

5. 在预算说明书中必须按照预算填报说明的要求,注明合作单位的经费分配情况。如确有经费外拨需要,必须签订正式的合同,扫描后作为附件上传。

6. 计划书不涉及间接费,请勿自行添加。

7. 如果获资助项目的研究期限发生变化,且资助金额也有相应变化(如:面上申请最终获小额资助等),请项目负责人适当调整研究内容并在计划书中详细列出,同时还要注明内容变动情况。

8. 劳务费只能付给无工资性收入的人员。

9. 当审核状态为“等待依托单位审核”时,如有必要,可直接联系院系科研秘书予以退回。

10. 请注意,青年、优青和重点项目须向自然科学基金委补交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。若存在合作单位,请及早安排盖合作单位章及签订正式的合作合同等事宜。

科发院项目处

2019年8月22日